Jin-Liang, Lin

Existence is art, I exist, therefore I am art.

Life

吵架爭執啊啊 多浪費生命啊

吵架爭執啊啊 多浪費生命啊

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這句話從古代武林到現如今網路科技都同樣適用。

從 BBS 時代就一路跌跌撞撞吵到臉書戰場。猶記得還在讀書那時,第一次寫長篇反駁文還是為了護航汽車駕訓班(同地區有兩家,另一家攻擊我去學的那家),後來對方也倒閉了,只是現在回想起來卻會覺得 —— 關我屁事。

前幾年給自己訂下一個規則,在臉書上回文,每人僅限一句。訓練久了越發覺得自己思考層面反而更加開闊,也更容易寫出會心一擊的觀點論述(中二病犯)。

如果感覺對方錯了,還是對社會有害無益的錯,讓我過不了自己心中那道門檻非要爭論下去,那也僅限三句,這三句還必須利用三段式論述法來進行。

而且一但超過三句,就必須把雙方論點寫成一篇長文,實際點還可以騙些稿費(所以沒有設定公開權限的文章基本不會認真回,寫了也不能直接引用)。

過了一段時間,這幾年發現心情又有了些轉折,以前會跟人爭論真相到底,現在只要聽到對方開始談心或是狂貼標籤化語言,那我內心就能夠獲得滿足感了。生活嘛,最重要的就是讓自己感到愉悅而已。

例如有一次針對某議題陳述意見,立刻有路人循著 hashtag 跑來質疑我智商有問題。你什麼不好說,偏偏要質疑智商(尷尬又不失禮貌的微笑)。我這經過官方鑑定智商 172,只要反問對方智商是 180 還是 80 就好了,要是 180,那我承認你說法正確也沒什麼,但通常只會遇到 80 的,就像螻蟻無法理解鯨魚的存在一樣(多舒坦啊)。

其實在網路上爭執什麼都是浪費時間,兩顆邊際小齒輪之間如何對抗,終究無法撼動主星系統運行。只有當你自己成為重要不可或缺、具有影響力的行星齒輪,到時候再來爭辯才更有意義些。

你就算講贏了一個人,還有幾千人、幾萬人、乃至於幾百萬人,你能讓多少人聽進去甚至產生改變呢?

網路上有一個笑話梗就很貼切,月薪百萬的人在乎的是公司營運狀態,月薪一萬的人在努力思考國家大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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