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事情,你的個人觀點跟他的個人觀點差異懸殊,誰都沒錯。
有些時候,你的個人觀點跟他們期待的個人觀點有落差,只是立場不同。
觀點不同,不代表你就是正確,也不代表我一定對,因為很可能我們都是對的,也可能我們都是錯的,只是切入的立場和角度不同。
你可以希望對方認同你的觀點,但你不能否定對方的觀點。
這就是大家都有立場,但是價值觀不同所產生的差異。
例如一位藝術家設計了一份作品打算義賣,獲得的錢計畫捐款給一家公益團體。結果公益團體表示這份作品對於女體表現過於裸露和色情,可能無法接受藝術家的捐款。
藝術家這時候爆氣了,認為公益團體迂腐八股。
問題是公益團體面對的並不僅止有藝術家一位捐款人,如果藝術家打著公益團體的名義對外義賣募款,結果惹得其他捐款人不高興,公益團體到時也不可能跟藝術家哭訴求償。
藝術家當然也可以繼續說全天下都是迂腐八股好了,問題是大家說不定還覺得你這位藝術家根本是變態呢。難道人體只有裸露開放才是唯一價值?
題外話,我個人就覺得荒木經惟超變態的,不過他有自己的藝術成就在,這兩種頭銜即使共存也顯得理所當然。
如果只因為立場與你不同就得接受你的訕笑怒罵,我在接受其他人對於裸露定義較為保守的同時,也只會好奇你認為自己很開放,結果卻毫無包容性可言這件事非常弔詭,就像是一位想吃肯德基,結果媽媽買麥當勞而生氣的小孩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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